(2021年9月16日南京市政协十四届四十六次主席会议审议通过)
智慧医疗体系是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构建的由智慧医院、区域卫生和家庭健康三个综合体组成的完整、协同、智慧的医疗健康系统。建立和完善智慧医疗体系可以重塑医药卫生管理和服务模式,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提升群众看病就医的便捷性和获得感。近年来,市委、市政府积极推进我市智慧医疗体系建设,有力地推动了全民医疗健康事业的发展。
一、实践与成效
(一)党政高度重视,智慧医疗建设不断推进。2015年成立南京市智慧医疗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出台《智慧医疗项目建设实施方案》,投入8000万元启动智慧医疗一期项目建设。2017年出台《智慧医疗建设行动计划》,着力提升医疗卫生智慧化应用水平。2019年制定实施《“互联网+医疗健康”三年行动计划》,加快健康医疗大数据的推广应用。今年市委、市政府出台的1号文件,明确提出要创新“互联网+医疗健康和公共卫生”服务模式,推进互联网医院建设,为全市智慧医疗建设增添动力。
(二)推进信息互通,医疗智慧化水平有效提升。全市已基本建成较高标准的市、区卫生信息平台和信息系统,卫生信息互联互通等级测评全部达到省四级甲等水平,其中市平台、2个区和3家医院达到国家五级乙等。7家医院达到国家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分级评价5级水平,22家医院达4级水平。2021年全国卫生健康信息化发展指数城市排行榜,南京市在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及省会城市中位居第七位。我市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工作,推动了全市健康医疗服务的标准化和精准化,有效提升了医疗卫生管理水平。
(三)赋能基层机构,优质资源逐步下沉。家庭医生分级诊疗系统覆盖全市12个区及136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9家二级以上医院提前向家庭医生开放2周号源;慢病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各模块慢病数据和业务的整合;医疗卫生大数据分析决策、卫生监督、血液管理等系统不断完善。鼓楼医院等多家互联网医院接入南京互联网医院服务平台,线上开放88个科室,为常见病复诊患者、慢性病患者开展线上咨询、在线复诊、在线开方、药品配送到家等便民服务,有效减少了院内交叉感染,为疫情防控提供了有力保障。
(四)优化服务模式,群众看病就医便捷性增强。医疗一卡通实现全市覆盖,医疗一账通已在4个区及13家医院上线。投入使用医疗自助智能服务终端共1706台,2亿多份医检报告可供市民自助查询。远程会诊、影像诊断、心电监测、临检诊断、病理诊断系统已建成,接入北京、西藏、陕西等省市区及南京都市圈城市的200多家医疗机构。12320卫生热线业务量、服务量位居全国首位,约占全国咨询量的40%。推动智慧医保建设,实现26项医保业务线上办理;积极打造“医保高铁”云平台,实现医保、医疗、医药数据在行业内、部门间分级分类展示,得到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肯定。
二、问题与短板
经过数年建设,我市智慧医疗体系的雏形已基本形成,但与先进地区相比,与人民群众对智慧医疗的期待相比,还存在薄弱环节和短板。
一是顶层设计仍需强化。我市缺乏高位推进智慧医疗体系建设的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各部门间沟通协调不及时,协调推进市域内各种隶属关系医疗机构共同参与智慧医疗建设难度较大。“智慧南京”建设总体规划尚未出台,大数据共享应用、信息保护规范、健康大数据服务、远程医疗和互联网医院协同等相关政策还有待细化落地。智慧公卫与智慧医疗统筹建设力度不够,“孤岛现象”和“烟囱效应”仍未彻底消除。
二是医疗健康数据共享互通存在障碍。部门之间出于信息安全、规避责任和利益机制等原因,不敢或不愿共享数据,造成健康数据交互不畅,数据共享、开放程度不高。各部门、各医疗机构的信息系统大都源于不同厂商,数据标准、数据格式、数据描述方式等不一致,各数据库之间难以实现信息整合,重复建设和覆盖不全现象共存。由于利益补偿机制不完善,部分医疗机构不愿共享互认CT、核磁、B超等影像检查结果,造成患者重复检查,未能有效降低市民就医负担。
三是全社会共建机制尚未形成。目前我市智慧医疗投资渠道单一,主要依靠财政投入或医疗机构自筹资金建设,投入力度偏弱,难以满足智慧医疗迅速发展态势,急需建立科学合理的投融资机制。熟悉医疗卫生业务又有信息化系统建设经验的智慧医疗复合型人才较为缺乏,专业人才队伍力量不强。我市智慧医疗产业近几年虽有一定发展,但规模偏小、产业链尚不完备,培育行业龙头企业的营商环境还需优化。
四是群众满意度还需提升。我市“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仅支持患者享受医保门统报销政策,不支持门特及门慢报销,加上医保脱卡支付功能未全面开放,市民还无法在互联网医院、全市统一预约挂号服务平台等途径使用线上医保结算。全流程、智慧化的诊疗服务及流程优化有待加强,挂号、就诊、检查、缴费、取药和诊疗服务等环节中“五长一短”的情况依旧存在。一些不会使用智能手机、智能设备的老年人、残障人士群体面临着互联网时代的就医困境。
三、对策与建议
新起点、新阶段,对智慧医疗体系建设提出了新要求。我市应在“智慧南京”总体框架内,完善智慧医疗顶层设计,强化卫生健康数据治理,提高卫生健康工作水平,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健康需要,高质量建设智慧健康名城。现提出如下建议。
(一)优化智慧医疗体系顶层设计
1. 发挥规划引领作用。将智慧医疗体系建设融入智慧南京发展战略,纳入市“十四五”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规划,与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衔接,与其他智慧项目同步建设,发挥协同效应。抓紧完善我市智慧医疗“十四五”规划,从基础设施建设、行业规范管理、区域业务协同、医疗服务模式等方面进行前瞻性布局。研究制定我市智慧医疗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和智慧医疗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2. 加强政策法规支撑。加快制定医疗大数据应用、个人信息保护、公共卫生应急、智慧医疗产业发展等地方性法规及政策。健全智慧医疗物价政策,完善医保报销制度,尽快出台分级诊疗、远程医疗和互联网医疗的报销激励政策。针对不同类型、级别医疗机构的实际情况,制定既有统一规范又能分层指导的行业规范和各类准入标准,建立智慧医疗应用评价框架和实践指南。
3. 健全统筹协调体系。借鉴上海、杭州经验,成立由发改、财政、卫健、医保、大数据等部门组成的工作专班,统筹推进,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建立南京地区各属性医院、疾控、高校、健康产业的主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协调推进全市智慧医疗体系建设。聚焦“城市大脑”,统筹规划建设共享统一的城市数字底座,依托人工智能构建高度覆盖、全域感知、快速响应的“城市神经系统”,利用数字赋能的手段,提升医疗救治、疫情防控等工作水平。
(二)完善卫生健康数据标准化体系
4. 促进数据共享。遵循“统一规范、统一代码、统一接口”的原则,完善智慧南京卫生健康数据标准体系,促进不同部门、不同医疗机构、不同系统之间的信息互通共享。实施“分级授权、分类应用、权责一致”管理制度,建立卫生健康大数据应用诚信机制和退出机制。依托市政务信息交换平台,建立部门信息共享机制,保障政府卫生健康信息资源合法合规使用。建立居民“电子健康码”,作为个人医疗健康服务唯一身份识别标识,一人一码、一次认证、终身使用,实现医疗健康服务“一码通行”。
5. 深化数据应用。以电子病历应用为重点提升医院信息化管理水平,全面整合医疗、公卫、健康监测等信息,推广整合型医疗服务。利用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辅助诊疗,综合多种体征数据和临床记录,提高医务人员诊断和用药的精准性,降低误诊率。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完善分级诊疗体系,加大基层医疗机构的智慧医疗软硬件配套支持,通过医联体、医共体内双向转诊、远程医疗、手术示教等持续促进优质资源下沉。
6. 保障数据安全。按照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三级标准,构建可信的身份认证、数据交换机制,提高网络安全应对能力。依托市政务数据中心,更高标准建设市医疗健康数据中心,加快建设市级智慧医疗双活灾备中心。将公共卫生信息平台纳入全市智慧医疗建设项目,对照平时“资源库”战时“决策库”目标,提升公共卫生信息化“平战结合”能力。
(三)提升智慧医疗便民惠民水平
7. 缓解“预约挂号难”。完善网上预约诊疗服务平台,整合打通各类服务终端,加快实现号源共享,增加网上预约号源比例,专家、专科门诊提供非应急时段预约诊疗率达90%以上。完善家庭医生预约转诊服务,进一步提高家庭医生专用号源比例,为需要转诊的签约居民提供预约挂号。在“健康南京”“我的南京”等APP上设置“老年友好界面”和语音功能,开展操作免费培训,帮助老年人、残障人士跨越智慧医疗的“数字鸿沟”。
8. 推动检查检验结果共享互认。同级医疗机构之间及医联体内部上下级医疗机构的医学影像、检验检查结果深化同城互认,避免重复检查。以基层卫生服务中心为主体,加快将各类医疗卫生数据标准化汇集到个人电子病历、电子健康档案,供医生工作站与市民查询调阅,变“群众跑腿”为“数据跑路”,便于市民自我健康管理。建立合理的利益补偿机制,打通检验检查项目跨院互认的“堵点”,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减轻群众就医负担。
9. 优化医保政策。贯彻落实省有关部门关于“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管理规定,将符合条件的智慧医疗诊疗服务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制定医保差别化支付政策,职工医保个人负担比例,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比在三级医疗机构就诊低25%;城乡居民医保个人负担比例,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比在三级医疗机构就诊低30%;职工和城乡居民选择互联网医疗的医保个人负担比例显著低于在实体医疗机构就医。加大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力度,推行医保电子凭证结算、医保诊间结算、信用结算等模式;全面优化经办模式,推动“不见面办理”,实现更多医保业务“线上办”“掌上办”“自助办”;加快开放医保移动支付功能,实现脱卡支付。
(四)汇聚智慧医疗体系建设合力
10. 健全资金投入机制。将智慧医疗建设项目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市财政要保障全市性智慧医疗建设和维护费用,各区、各医疗机构按照标准要求保障智慧医疗建设资金投入。拓宽投资渠道,创新投资模式,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探索产业化、市场化运营,构建政府投入为引导、医疗卫生机构投入为主体、社会资金广泛参与的多元化投融资体系。
11.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参考广州、成都编制设置,适当增加智慧医疗人员编制,市卫生信息中心从目前的17人增加到不少于26人,区级卫生信息化机构不少于6人,医疗机构按不少于1.5%的标准配置信息化人员。落实省委、省政府文件要求,稳步提高医疗卫生信息化人员待遇,绩效工资总量控高线不低于基准线水平的168%(疾控、急救已执行)。制定我市健康医疗信息化人才发展计划,加强医疗工作者互联网诊疗、远程医疗、AI诊疗、大数据分析等方面的技术培训,培育“数字化医生”。
12. 促进智慧医疗产业创新发展。设立专项产业基金,支持智慧医疗相关的人工智能、数字医疗设备、物联网设备、智能健康产品研发,提升健康医疗智能装备产业发展水平。发挥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东部)中心在推动区域智慧医疗产业集聚方面的作用,带动健康前沿技术和产业发展,助力江北新区“基因之城”建设。整合南京新医药健康产业、软件产业、人工智能产业链资源,培育一批在全国有影响力的智慧医疗领军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