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25日南京市政协十四届九次常委会议审议通过)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建设,聚力“创新名城、美丽古都”,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力打造全国最优营商环境示范市,城市综合竞争力、中心城市首位度显著提升,在改革实践中形成一批先进经验,走在全国的前列。
一、追求卓越,奋力走在全国营商环境法治化前列
我市营商环境建设“坚持用户思维、对标国际惯例、落实改革要求”,得到了李克强总理的充分肯定;在《2019中国城市营商环境指数评价报告》中,南京列全国大中城市第五位。
1.注重制度创新,强化政策落地见效。一是积极构建政策体系。2018年出台优化营商环境政策100条,今年又开展营商环境政策2.0版的拟定工作。二是主动送政策送服务。全市开展“走民企送政策送服务活动月”活动,进行政策培训、解读。三是推进政策落地工作制度化。把营商环境优化纳入市委、市政府重点巡察、督查内容,形成督查落实制度。四是实行不落实案例通报机制。坚持每季度公开通报政策不落实案例,倒逼工作落实。
2.聚焦重点领域,打造特色品牌。一是“不见面审批”成为品牌,在全国率先开展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全链通)。二是不动产登记效率全国领先,在国务院第五次大督查营商环境评价中居全国第一。三是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形成“南京经验”,高标准推进“864”改革,试点成效处于全国第一方阵。四是创新纳税便利化举措,全国首创“税务通”系统;频发业务“套餐式”办理模式受到国家税务总局推广。五是“信用承诺制”改革试点成效显著,建立“政府定标准、企业作承诺、过程强监管、信用有褒惩”的新型建设项目管理机制。六是形成南京政务服务品牌,实施“宁满意”工程,网上政务服务能力在全国重点城市中位列第二。
3.强化法治引领,营造规范有序环境。一是构建相关法律制度体系,我市现行与营商环境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共38件。二是提升法律服务品质,实施法治环境服务提升计划,升级网上诉讼服务中心。三是知识产权保护有新突破,构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区域全覆盖格局,发明专利申请量等指标位居全国同类城市前列。四是推进破产审判机制改革创新,首创设立破产管理人协会和援助基金会并行的管理人行业自治“两会”模式。
二、对标找差,强化制度规范需改进弱项与提升短板
(一)营商环境的流程再造有待持续深化
1. 营商环境建设的协调推进机制仍需加强。我市“办成一件事”套餐式服务发展不平衡,跨区办、全市通办的事项在总量、比重上有待提升;“准入不准营”的问题未有效改观,告知承诺的机制还停留在文件上;部门权力下放后的业务指导、流程再造未转为工作常态,协调推进、督察考核机制还需要完善。
2. 行政审批的创新经验推广应用不够。“不见面审批”“预审代办”等得到国务院肯定表彰的改革创新经验仍是“盆景”,未在全市推广;审图、水电气并联融合等痛点难点堵点问题,仍未根本解决。
3. 市场主体反映诉求的渠道还需畅顺。没有建立“一门投诉受理”和联动执法机制,市场主体投诉需在多个监督部门之间迂回,投诉难、处置难问题未有效解决。
(二)审批的数字化智能化有待持续深化
4. 信息共享闭合链条有待完善。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信息共享体系不完善,部分“套餐”办理所需的基础数据部门分割、程序复杂,组合套餐变异为层层嵌套;电子证照共享互认和应用、审批结果的电子化还有差距。
5. 事中事后监管合力仍需强化。“证照分离”等改革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细则不完善。市场监管信息归集率不高、归集面不全,尚未形成综合监管、信用监管合力。
6. 市场主体退出机制尚不完善。对企业“重生不重灭”,企业退出烦、退出难,担心有诸多潜在风险。
(三)市场主体的获得感有待持续深化
7. 政策的知晓度和稳定性还需持续增强。我市出台的政策类服务性事项,清单化、标准化、流程化不够;企业反映难以及时获得并通晓政策文件;政策性奖励补贴等申报较难,最担心政策稳定性不强。
8. 审批难变异为“报件难、进窗口难”。窗口形式收件、处室实质收件,“体外循环”现象依然存在;土地供应、规划等审批内控指标和标准不统一,未实行清单化公开,标准清单变异为非标要求;部分窗口人员政策不熟悉,没有“一次性告知”,造成企业往复跑。
9. 行政执法不规范现象依然存在。多头执法、重复执法、频繁执法、结案拖拉时有发生,存在以罚代管甚至报复性执法、带有灰色因素的现象;部分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专业素养等亟待提高,政策文件未能做到“一口清”。
10. 政策文件落地仍需加强督促检查。民营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化解难、奖励补贴政策兑现难和随着城市治理加强中派生的隐性、变相收费,仍是企业反映的焦点,说明我市在政策落地上还需加强检查和督促。
11. 水电气等市政公共服务便利化规范化还需提高。水电气、网络等公共服务网点分散,线上线下流程不畅,业务办理未进市区政务服务窗口,系统化融入工程建设审批制度改革还不够;服务水平与企业期盼有差距,工程预决算“一口报价”,垄断强迫性明显。
12. 中介机构管理需要加强。中介机构的运营平台和管理举措还需加强,金融业、环保业等中介机构服务未做到“实用、管用、好用”。建筑业等行业协会行政化管理现象明显,对行业的发展引导、市场整合和精准服务不够。
(四)知识产权服务保护机制有待持续完善
13. 知识产权服务水平仍需提升。我市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服务能力与企业需求不相匹配,高端的服务机构、服务人才不足,低价竞争导致其作用发挥不到位。
14. 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仍需加强。在现行审理体制下,专业化人才欠缺,信息化运用不彻底,导致基层法院审判质量不高、裁判尺度不够统一。
15. 知识产权维权难问题仍需突破。企业反映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取证难、周期长、成本高问题尚未有效解决。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登记不便利,质物处置变现通道窄,企业和银行积极性不高。
三、克难攻坚,积极探求营商环境法治化对策路径
(一)深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流程再造
1. 完善市级优化营商环境联席会议制度。持续提升市级指导力度,建立“高位协调、清单指引、逐项销号、问题通报、整改落实”的市级优化营商环境联席会议月例会制度,形成制度化全链条的协调推进机制。
2. 加快出台《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办法》及配套文件。总结提炼成熟经验和有益探索,加快地方立法和规范步伐。同时,构建我市营商环境评价制度体系,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新高地。
3. 设立营商环境监测点和监督员。在全市建立固定和随机的营商环境监测点,聘请特约监督员,开展日常监督,形成工作机制。
4. 完善执法监督统一受理机制。探索建立执法监督管理投诉集中受理平台,开发移动APP软件,行政部门执法监督处(科)室负责人每周固定时间,预约进驻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现场接受咨询和投诉受理。
5. 拓宽与畅顺企业家诉求渠道。健全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维权联席会议制度,发挥好工商联以及行业商协会的桥梁作用;在公检法司等单位建立涉民营企业信访窗口,完善企业家诉求的受理、处置、反馈机制。
(二)深化审批服务的数字化智能化
6. 积极推进政务审批的数字化智能化。持续推动外网申请端、内网受理端、数据共享信息库、部门业务审批系统等的优化整合,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在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全程监管等方面的广泛应用。完善数据共享制度,加快电子证照库建设,对接全国政务服务身份认证体系,形成可重复使用的证照批文等共享信息库。
7. 持续推进“全科政务服务”。探索建立市区两级扁平化的线上线下管理模式,提升网上大厅的应用水平,持续推出系列先照后证的套餐式服务。推广栖霞区全科政务服务做法,全面推动市区政务服务中心“一个综合窗口受理、办成一件事”。
8. 持续推进“预审代办”。推广江宁区的经验做法,按照“提前介入、平行推进、垂直衔接、及时转换、全程代办”原则,简化审批流程,进一步发挥投资项目代办服务中心和企业服务中心的作用。
9. 完善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制定部门信用承诺实施办法,推进告知承诺改革,完善企业信用修复机制。加快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和“互联网+监管”,制定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细则;建设全市商事信用信息与事中事后智慧监管系统。
10. 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规范市场主体的退出方式,明确退出条件和标准,拓展简易注销适用范围;健全清算注销制度,明确清算启动条件和清算期限;探索企业注销全程网办,实现限时办结;加强对市场主体的运行监测,推行企业注销承诺制和公示制。
(三)提高市场主体的获得感
11. 持续提升政策可及性和稳定性。推行政策信息“一网推送、一网查询”;加大涉企政策宣传解读力度;建立健全涉企政策梳理长效机制,特别是对涉及企业关注度高的产业和行业发展等政策调整宜设置合理过渡期;提高政策类服务性事项的标准化水平。
12. 切实破解“报件难、进窗口难”。开展“体外循环”问题清理;土地出让、规划等行政审批的非标、内控指标实行清单制、一次性告知,做到部门系统内统一尺度执行;加强市相关部门权力下放后应履行的业务指导工作,强化骨干人员进窗口一线,提升窗口人员专业素养。
13. 全面推行“阳光执法”。建立执法检查网上备案登记制度,推行非规范性执法的预警警示,完善法制部门即时干预的查办督办监督机制;强化执法人员的法纪观念,规范自由裁量权,重视人性化执法,建立首犯整改、屡犯严罚的机制,协助企业建立良好的信用保全举措。
14. 持续强化政策落地兑现。加强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开展民营企业土地权证、规划指标使用等历史遗留问题的专项化解行动;激励新企业,支持老企业,实现新老企业共同成长;持续拓宽民营企业融资渠道,探索为民营企业引入担保机构,设立专项基金,对再担保风险进行一定补偿。
15. 优化水电气等市政公用项目审批服务。加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对水电气、网络通信等市政公用服务事项的统驭力度,实现线上线下联动一体化办理、施工同步推进;合理降低收费标准,提高预决算透明度。
16. 深化完善网上“中介超市”。完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库等有关数据库;完善中介服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中介服务机构退出机制。加强行业协会的引导与管理,在行业发展规划制定、市场力量整合、标准体系建设等方面提高服务水平。
17. 清理规范涉企隐性收费。落实国家、省清费政策,常态化发布收费目录清单;加强行业商协会、中介机构等重点领域涉企收费检查;重点关注新增、派生的隐性收费,增加收费透明度。
(四)打造知识产权保护最严格城市
18. 推动设立知识产权法院和互联网证据存证系统。借鉴北上广经验,争取在江北新区设立南京知识产权法院。借鉴杭州做法,建设知识产权网络证据存证系统。
19. 加强知识产权专业化审判。制定完善符合知识产权诉讼规律的裁判规范和程序规则,推动知识产权司法裁判标准的统一。公开选拔知识产权法官,加强知识产权审判与执法队伍建设。
20. 畅通知识产权纠纷快速解决通道。加强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利用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一站式”解决纠纷;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民间救济、行政管理与司法保护的对接机制,成立知识产权人民调解委员会;健全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网络和工作机制,实现各区(园区)维权援助分中心全覆盖。
21. 高水平建设中国(南京)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立专利基础数据库,拓展备案主体企业名录;建设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专家智库,设立知识产权诉调对接中心;开通质押登记绿色通道,拓展服务领域。
22. 加强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和平台建设。引进优秀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加强对专利代理机构的引导和管理;重视专业人才培养,建立市知识产权人才储备库;开展“知识产权+银行+平台”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设立质物处置专项基金,实现融资风险闭环。
23. 组建优势产业知识产权保护联盟。在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智能电网、轨道交通等南京优势产业组建知识产权保护联盟,适时发布产业预警分析报告,提升风险应对能力。